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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补办学生证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1-15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学生证补办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确因丢失学生证、乘车优惠卡损坏或家庭地址变更需补办学生证的,由本人填写学生证补办申请表(附件1),并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确认、所在院系审核。
    二、补办学生证收取成本费用10元(含工本费和优惠卡费),由院系统一收交。学生因家庭地址变更需改变乘车区间时,除交回原学生证外,还应提供其父母工作单位或家庭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三、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补办一次学生证,对已备案补办过的不予受理。
    四、办理学生证时,学生要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不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不将学生证转借或抵押他人,不得在申领补发学生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出,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外,学校将收回违规学生证,取消其学生证补办资格,并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五、请补办学生证的同学于11月17日前将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照片(背后写班级和姓名)和工本费(10元)一并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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