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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0-12-28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201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毕业班:     根据学校评选2011届高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籍的2011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201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领导小组,负责2011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办,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樊世明   李书琴 副组长:何卫军   张阳 成  员:谷申杰   尹秀珍   王淑珍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具有较高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技开发与创新等活动中成绩突出。     3.在校期间,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省级优秀毕业生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学分成绩位于本班前三分之一。校级优秀毕业生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省级优秀毕业生需获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4.积极参加公益性和社会实践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有正确的择业观,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除具备优秀毕业生评选1、2、4、5、6条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学分成绩位于本班前二分之一。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需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需获得过两次或两次以上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2.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承担社会工作、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评选办法     学校分配给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分别为10名和2名,省级优秀毕业生为1名,学院将在学生自愿申请、公开报名、公平竞争的基础上,依据评选条件,择优评选推荐,并将结果予以公示三天,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审批。 六、几点要求     (一)申请的同学要如实填写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二)不能同时申请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已免试推荐为研究生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作为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对象;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推荐研究生的比例原则上不得突破20%。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四)申请的同学必须于12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申请表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