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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学校做好2010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王淑珍  发布日期:2010-05-1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2010届毕业生中共有50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根据相关规定,贷款毕业生需和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继续攻读学位毕业生需办理展期还款协议。为了做好还款确认和展期协议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5月22日下午14:50----18:00
    地点:学生处201会议室。
    二、学生应准备材料:
    (一)办理还款确认所需材料:
    1、贷款存折首页和借记卡正面在A4纸上的复印件;
    2、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3、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
    4、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
    (二)办理展期协议所需材料:
    1、就读学校为其出具的学籍证明原件;(考取外校学生可在入学后将学籍证明和研究生证复印件寄送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考取本校研究生在入学后将相关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2、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
    3、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前签订展期协议的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提供联系方式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对于未能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和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院系不安排其毕业论文答辩。
    (二)继续攻读学位研究生须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签订展期还款协议。此次未办理展期协议的学生,须由其本人到中国银行自行办理,学校不再集中办理。
    (三)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贷款毕业生在6月30日前还清贷款者,只需偿还贷款本金,不承担任何利息;在5月22日之前还清贷款的毕业生不再需要办理确认手续。
    附件: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承诺书.doc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doc

      学籍证明(样本).doc

      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doc

      提前签订展期协议承诺书.doc

      2006级学生贷款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