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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0-09-13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0-201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办(学)发[2007]8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10年被我院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按《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需要申请认定的同学,应如实填写《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0级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学生本人),并经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开学后连同《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同提交学院,即可进行评议认定;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http://xg.nwsuaf.edu.cn/)提交申请。
    对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上(http://xg.nwsuaf.edu.cn/)提交申请,即可进行评议认定。
    三、时间安排
    (一)7月12日--16日,各班级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安排布置此项工作。
    (二)9月6日---12日,各班根据贫困生认定程序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将汇总名单纸质报送学生工作办。
    (三)9月12日--9月17日,学生工作办对各学生班的认定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公示,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更新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四、各学生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贫困生认定工作对于我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意义,并按照学院的规定和要求,认真部署此项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我院2010-201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贫困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