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建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2-07-04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办(学)发[2007]8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12年被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原则
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2009级、2010级、2011级学生应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校内一卡通消费情况以及在校平时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2012级新生应根据学生本人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按《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执行,申请认定的同学应如实填写《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2012级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到学生本人),并经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开学后连同《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同提交院系,即可进行评议认定;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xg.nwsuaf.edu.cn/)提交申请。
对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无显著变化,只需提交《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址同上)提交申请,即可进行评议认定。
四、时间安排
(一)7月3日-7月6日,各班级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安排布置此项工作。
(二)9月11日-17日
(上午12:00之前),各班根据贫困生认定程序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将汇总名单纸质报送学生工作办。
(三)9月17日-9月19日,学生工作办对各学生班的认定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公示,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更新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五、各学生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贫困生认定工作对于我院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意义,并按照学院的规定和要求,认真部署此项工作,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我院2012-201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注意事项:
1.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组成人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和3个普通同学代表
2.贫困生认定的程序
本人申请(新入库提交《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在贫困库的只需要交《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评议小组讨论确定→班级民主评议→报学院学生工作办。
3.贫困生档次和比例
贫困生档次分为特困生和贫困生两个档次;特困生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贫困生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5%;总的不超过班级人数的45%。
4.9月17号上午12:00前将认定结果交到学生办,所要交的材料有:
(1)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的和电子的);
(2)新入库提交《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同学登http://xg.nwsuaf.edu.cn/提交申请。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2012版).xls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2版).doc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