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外语系:
为了方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及乘车,经研究决定近期为丢失学生证的学生集中补办学生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确有正当原因丢失学生证或学生证乘车优惠卡损坏的,需提出补办申请,经由班主任、辅导员确认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系)审核,情况不属实者不予受理。申请书中要注明本人姓名、性别、入学时间、所在学院和班级,学生证遗失时间、地点、原因及火车乘车区间。同时提交两张一寸照片(一张用于申请书,另一张用于学生证)。
二、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审核与统计汇总工作,于11月17日至18日统一到学生处教育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三、根据有关规定,补办学生证收取成本费10元(含工本费和优惠卡),由学院(系)统一收交,学校统一开具收据。学生证乘车优惠卡损坏者申请补办时须交回原损坏卡。
四、各学院(系)在审核办理学生证时,要教育学生树立良好的诚信意识,不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不将学生证转借他人或拥有两个以上学生证,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出,除本人做出书面检查外,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纪律处分,由此造成的各种不良影响和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补办一次学生证,对已备案补办过的,本次将不予受理。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补办学生证统计表.doc
学生证补办申请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