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8-08-25 浏览次数:
西 北 农 林 科 技 大 学
财发[2008]26号
关于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系)、有关处(室):
根据国家及陕西省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结合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同意从2008年起对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现对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及退宿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标准
研究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依据为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1000元/年·生(陕价费函发[2002]59号)。其中:
1、博士生住宿费标准为2人/间,住宿费1000元/年·生,以2000年以前住宿费最低的公寓条件为参照。
2、硕士生住宿费标准为4人/间,2000年以后建的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年·生,2000年以前建的根据实际造价和公寓配置等情况,分为850元/年·生、750元/年·生、650元/年·生三个住宿费标准。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研究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一览表
南校区
入住学历层次
住宿费标准
4号公寓(原家属楼)
博士生
1000元/年·生
5号公寓(原家属楼)
博士生
1000元/年·生
1号、2号、4号公寓
博士生
硕士生
1000元/年·生
650元/年·生(4人/间)
3号公寓
硕士生
850元/年·生
15—20号公寓
硕士生
1000元/年·生
北校区
入住学历层次
住宿费标准
东区7号公寓
博士生
1000元/年·生
东区8号公寓
硕士生
750元/年·生
东区9号公寓
硕士生
850元/年·生
二、退宿的相关要求
1、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在南校区集中住宿,不予办理退宿;第二学年根据实验需要重新调整住宿,因外出实验、公派出国、访学等原因可申请办理退宿。
2、研究生退宿办理以学期或学年为时间单位,集中办理时间为每学期开学第一、二周或每学期末最后一、二周。
计划财务处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整理日期:2008-08-25 17:35:51 访问次数: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