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及考生:
根据校办(研)发[2008]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7级农业推广硕士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制定我院2007级农业推广硕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农业推广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07级农业推广硕士农业信息化领域招生工作。
组 长:何东建
成 员:樊世明 李书琴 黄 林 朱俊平
秘 书:景 旭
咨询电话:029?87091546。
二、录取原则
1、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维护学校品牌形象。
2、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倡导良好风气,保证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
3、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基本要求
1、拟录取分数线:
农业推广硕士GCT成绩不低于150分、单科不低于1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80分;大学专科毕业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80分、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80分。
2、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科目--信息技术基础。
3、持有2006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持成绩单原件于2008年元月2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复试。
4、考生必须参加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复试,并填写《200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复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全国农业推广教育指导委员会规定,严格控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考生的录取比例,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分别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学院将对符合培养条件拟录取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考生应补修的大学本科课程填写在复试表上,并落实具体补修的措施。
6、学院不跨专业学位类型、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当年考生,不跨专业学位类型录取上一年考生。
7、与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有关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将在学院的网站予以公示。
8、根据学位办〔2007〕79号文件规定:“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对拟录取考生要求填写承诺书。
四、时间安排
1、元月16日--20日,调剂考生报名。
2、元月21日8:00--10:00,复试考生报到与资格审查。
地点: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办(信息学院110室)。
3、元月21日14:00--16:00,专业课考试。
地点:信息学院会议室
4、元月21日16:00--18:00,面试。
地点:信息学院会议室
5、元月22日,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1、经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2份(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照片上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证书复印件要求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GCT考试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专科生需出具中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政治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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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元月十六日
整理日期:2008-01-16 16:04:57 访问次数: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