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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3-13  浏览次数: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关于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关于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做好我院201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上半年,各学科点组织各类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毕业研究生提请毕业论文申请必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导师需要在系统里对研究生所提交的论文给予审批意见,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导师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生答辩手续办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4月23日上午12:00前,所有预毕业研究生提交经过导师签字同意的论文电子版到邮箱xingongyanban@163.com,所有提交的检测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专业,如S20142023-张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同时提交经导师签字的《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附件1)纸质材料。学院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正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预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正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于4月23日公布,检测通过者方可参加预答辩。
第一次检测重复率大于10%者,限期修改,并提交导师签字的论文修改说明和检测申请表(附件2),可以参加二次检测。如果第二次检测重复率依然高于10%,则推迟半年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4月23日下午14:00一17:30,拟毕业研究生在学院研究生办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学硕14:00一15:00,专硕15:00一16:30,在职16:30一17:30。所有研究生预答辩前先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预答辩。
学术型研究生资格审查需要携带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及四、六级证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研究生发表论文审批表(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带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对论文的学术评语;在职研究生可带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或录用通知,同时提交经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3)、导师对论文的学评语(附件4)、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对论文的自我评价(附件5)。
    (3)4月25-27日,各学科点组织预答辩,具体分组以学科点预答辩安排为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预答辩之后,进行实践环节考核汇报(实践环节考核具体要求见《det365官方网站登录2016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研究环节考核工作安排》)。
预答辩未通过者,延迟半年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5月2日上午10:00前,通过预答辩的研究生将符合盲审格式要求的学位论文(每人3本)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同时提交盲审评阅费700元。5月3一4日学院送外校进行盲审。盲评结果预计5月20日前反馈学院。
盲审未通过者,延迟半年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5)5月20-25日分组进行正式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论文答辩公告需答辩秘书及时在“管理系统”首页发布。
答辩未通过者,延迟半年后再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6月1日前,各答辩委员会秘书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答辩材料,过期答辩材料不予受理。
    (7)6月3日前,研究生办准备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
    (8)6月4日  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9)6月5-7日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院整理上报材料及研究生学位档案、人事档案。
    (10)6月8日  向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提交分委会材料。
    (11)6月10-15日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2)6月15-20日 学院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办理学籍档案卡及毕业生登记材料相关签字盖章手续。
    (13)6月25日 向学校档案馆提交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
    二、提交材料
    1.研究生答辩所有提交材料的表格和清单均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院不提供纸质材料。毕业答辩和学位答辩相关材料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工作”区下载。网址:http://yjshy.nwsuaf.edu.cn/xzzx /xwglgz/index.htm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学校提交学位授予工作的材料包括: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学位授予信息和学位论文、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等三部分。提交材料中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长负责按照上述时间要求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学位授予信息和学位论文由学院负责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其中学位授予信息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一并提交;研究生学籍档案材料(包括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由学院负责,按照学校档案建档要求,分别整理、装订后,于6月25日前交学校档案馆。
    三、工作要求及其它
   1、学位授予工作关系到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每位毕业研究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好本人所指导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配合学院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核、学位授予信息采集及研究生学籍档案卡填审等工作,督促毕业研究生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对于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研究生,学位授予事宜顺延至下一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受理。
    2、为了保证研究生学籍档案能够按时交接,确保档案质量,学院将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3日内,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办理“档案记录卡”、“毕业生登记表”审核盖章手续。因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在研究生就业报到时应邮寄到其工作单位,时间紧,且关系到研究生办理就业手续问题,请各位研究生务必按时提交个人的相关材料。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信息关系到国家学位管理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合法性和学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请各位导师务必认真对待,抓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每一个环节,争取做到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各环节的合法性、有效性,确保研究生答辩上交材料的准确性、全面性、规范性,做到责任到人,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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