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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6-04-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
为展现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立德树人成效,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学子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追逐青春梦想,学校决定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全日制2016届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在学业(学术)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竞技竞赛、自立自强、社会公益、组织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产生积极、显著影响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三、评选类别及名额
1.优秀毕业生:各单位分学业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竞技竞赛、自立自强、社会公益、组织服务和其他等八个类别进行推荐,每个类别推荐人数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组织服务类不超过0.5%),推荐总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按照人数比例分别推荐。
2.十佳毕业生:十佳毕业生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从优秀毕业生中遴选产生,共计10名。
四、评选进程
1.4月22日—4月27日,各单位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组,制定有关评选办法。
2.4月28日—5月6日,个人自荐或班级、社团等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单位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采取院内海选、答辩评审等形式进行综合评议。
各单位于5月6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等书面材料报学生处本科生教育管理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候选人电子版照片(生活照1张)发送至xsc@nwsuaf.edu.cn
3.5月10日前,学校审定院系上报的2015届优秀毕业生名单,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4.5月11日-17日,学校将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在网上展示,全校师生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评选30名十佳毕业生候选人(以工号或学号投票)。每个院系得票数第一的候选人晋级为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其余候选人根据其余所有优秀毕业生得票情况依次晋级。
5.5月1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30名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
6.5月20日—26日,专家校友通过投票确定10名十佳毕业生。
7.6月上旬,学校发文,对获得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的学生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确保把真正事迹突出、师生认可、能够代表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毕业生先进典型遴选出来。
2.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限定指标推荐优秀毕业生人选,不得突破、挤占各类别推荐名额。初选名单及其事迹要在本单位公示三天以上,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
3.重视对评选工作的全程宣传,认真撰写毕业生先进事迹,把先进典型产生的过程和先进人物、事迹一起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奋发进取的强劲推力,充分发挥评选工作对学生成长成才的教育引领作用。
附件:1.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2.2016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本科生)
3.2016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研究生)

学生工作处
2016年4月22日
公告附件:
附件1.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优秀毕业生审批表.doc
附件2:2016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本科生).doc
附件3.2016届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研究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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