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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0届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9-11-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部):
  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选拔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04]28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就选拔2010届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核的领导和监督工作。
    2.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点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不少于5人)及研究生秘书组成的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选拔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人硕士阶段的学习、科研情况及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进行考核。
        二、选拔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选拔和考核范围
    提前攻博选拔范围为det365官方网站登录2010年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含2007年进入硕士学习阶段学硕连读、基地班学生),其中以同等学力资格攻读硕士学位者不能申请。
        四、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2.完成硕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且学位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所有课程中无重修科目;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426分。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学期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优先选拔。
    4.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资格考试及各学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考试。
        五、接收原则
    1.凡申请提前攻博者必须征得其硕士学位指导教师同意,导师要对其硕士阶段品行、守纪、学习、研究等情况做出全面评价、鉴定。
    2.接收提前攻博的导师要对其今后从事的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给出原则性的鉴定与规定。
    3.凡跨学科申请者需征得接收导师及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同意后方可申请。
    4.各学院接收提前攻博生总量不超过本学院2010年招生计划数的50%。各学院根据博士学科、专业及导师的招生需求统筹使用招生指标。
        六、选拔和考核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阶段  (11月23~12月3日)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10届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于12月3日前交接收学院,并于11月23日08:00~12月3日22:00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拔资格,报名网址:/admission/accessSignup.do。
      第二阶段:资格考核阶段(12月6日~8日)
    1.提前攻读博士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资格考试,该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考试定于2009年12月6日举行,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外国语
    考试时间:2009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南校区3号教学楼,考生于12月5日下午前往南校区3号教学楼查看考场信息。
    学校于2009年12月7日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2.提前攻读博士《专业综合》考试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凡符合《外国语》资格考试分数线的考生于2009年12月8日前往报考学院参加《专业综合》考试,并由各学院公布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第三阶段:审核、选拔阶段  (12月9月~11日)
     各学院选拔工作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对资格考核成绩合格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听取申请人的汇报(跨学院申请的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材料,经推荐和接收学院同意后在接收学院进行汇报)。选拔工作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参考资格考试成绩择优选拔,并填写审核及评价意见。拟录取人员须与学校、导师签订“201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附件2)。
学院于12月11日前将“2010年分专业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汇总名单”(附件3)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同时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第三阶段:公示、录取阶段(12月13~12月19日)
    12月13日~12月19日为公示期,公示期7天。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选拔名单后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院招生处)反映公示选拔中存在的问题。提前攻博联系人:杨春雷,电话:87080151,邮箱:zhsh@nwsuaf.edu.cn。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10级博士研究生录取人选,并报省招办备案录取。
        七、其它事项
    1.拟录取人员占2010年博士生招生指标,每位博士生导师按照本人2010年配置指标统筹招生。
    2.拟录取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必须于2010年6月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于2010年9月进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原录取性质为定向或委培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攻读博士学位的书面意见,在确定攻读博士学位录取性质(在职或非在职)后方可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
    4.确定被录取人员,将作为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录取博士生信息上报国家数据库,不得再报考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以其他方式就业,但可申请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方式出国留学。
    5.确定被录取的人员于2010年7月办理硕士档案移交手续。
    6.对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
1:2010届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rar
2:2009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rar
3:2009年分专业选拔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汇总名单.rar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校长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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