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发〔2010〕55号
吴海清,男,林学院艺术设计本科专业2008级学生。 晏雪峰,男,林学院林学本科专业2007级学生。 姜枭,男,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本科专业2008级学生。 张智源,男,葡萄酒学院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本科专业2008级学生。 吴海清在2010年1月19日上午的《大学英语Ⅲ》考试中,查阅手机信息,构成作弊。 晏雪峰在2010年1月19日下午的《森林保护学》考试中,携带夹带,构成作弊。 姜枭在2010年1月19日上午的《电路》考试中,携带夹带,构成作弊。 张智源在2010年1月21日下午的《基础生物化学》考试中,携带夹带,构成作弊。 为了严肃校纪,端正考风,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实施细则》(校教发[2008]313号)第二条规定,给予吴海清、晏雪峰、姜枭、张智源等4人记过处分,作弊课程成绩以零分计。 学生本人对此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理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学校将不再进行受理。det365官方网站登录 二○一○年三月十日
整理日期:2010-03-23 15:47:34 访问次数: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