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明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记录,加强党员档案材料管理,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档案材料开展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支部全体党员档案材料
二、核查内容
(一)核条件。重点查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是否年满18岁,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确定是否满足培养时限要求,防止突击发展,程序“空转”。
(二)核程序。重点查看党员档案,从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5个阶段,确保发展程序到位。
(三)核记录。重点查看党支部会议记录,查阅发展党员过程中涉及的对象确定、考察、接收、转正等重要环节均应有支部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确保组织把关到位。
(四)核档案。重点查看《入党志愿书》,逐项检查填写内容和审批盖章等情况,确保党员档案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五)核规范。重点查看入党培养人意见、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决议、总支审查意见是否填写规范,特别是审批时间填写,确保前后不出现逻辑矛盾。
其中,重点检查预备党员以下材料: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时的年龄、《党员(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团支部推优表(发展对象候选人)》、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会议记录、综合性政审报告和相关材料、集中培训的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支委会拟接收预备党员审查会议记录、《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基层党委派人谈话记录、支部大会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票决结果、预备党员期间思想汇报等。
正式党员在以上材料外,还应有《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转正申请书、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会议记录、转为正式党员的票决结果等。
以上材料在核查齐全性情况的同时,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查看材料的规范性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党员自查:2月27日—3月5日。学生党员个人对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等个人撰写的材料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内容有无错误表述,落款时间、内容有无逻辑矛盾等。
2.党支部自查:3月6日—3月15日。各党支部组织专人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及有关参考模板对所有党员材料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发展党员各环节时间是否合理,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规范等。
3.党支部互查:3月16日—3月22日。各党支部之间进行党员材料交叉检查,对照《学生党员档案归档材料清单(参考)》,汇总整理所检查党支部党员材料核查情况,填写《党员材料核查结果汇总表》。
各支部交叉检查分组安排如下:
分组 |
支部名称 |
|
第一组 |
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
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
第二组 |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
本科生第五党支部 |
第三组 |
本科生第四党支部 |
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
第四组 |
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
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
4.学院党委抽查:3月23日—3月29日。学院党委将按照一定比例(其中毕业生党员档案进行全覆盖检查)抽选并确定需要核查的党员名单,组织专人进行核查评价。
5.整改落实:3月30日—4月4日,各党支部结合学院党委反馈的意见抓好党员材料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展自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各支部在开展互查前1-2天将时间、地点报院党委,3月23日之前将《党员材料核查结果汇总表》报院党委。
2.在院党委抽查环节,请各支部按时提交核查所需要的发展党员材料。
3.各支部针对互查、抽查反馈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推进落实。
中共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