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3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根据学校《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成立班级测评小组:9月13日-9月14日,各学生班级成立班级素质能力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评议小组”),小组共7人,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班级普通学生代表任组员,并由班主任登录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信息门户,添加测评小组成员。

2.个人测评、班级互评:9月13日-9月18日,班级组织全体学习测评文件,学生个人登录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信息门户(操作流程见附件1),按照测评系统选项提交个人加分项,附件处需按照素测证明材料提交示例以PDF格式提交(参见附件4),系统内无某选项的则无需填写,所有信息认真填写,一经班主任审核通过,原则上不予重新认定。同时,需要在此时间段完成班级同学互评。

3.班级测评小组测评:9月13日-9月19日,班主任组织班级测评小组对班级成员进行评分。

4.班主任审核:9月14日-9月19日,登录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信息门户,逐一审核学生加分信息。

5.辅导员审核:9月14日-9月19日,登录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信息门户,逐一审核学生加分信息。

6.班级公示:9月20日,测评系统内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有异议者于9月20日下午18点前联系班主任。

7.年级公示:9月21日-9月23日,测评系统内进行年级公示,原则上班级公示无异议者默认无误,公示有异议者于9月23日下午18点前联系辅导员。

8.结果上报:测评结果上报学校。

二、工作要求

1.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并严格执行。

2.提交个人加分项,附件处需按照附加分项材料提交示例以PDF格式提交(参见附件3)。

3.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专业分流学生在原班级测评。

4.学校派出的访学学生在访学结束前,由学生所在访学院鉴定该生在访学期间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有无奖惩等方面的表现,并出具综合鉴定意见和访学期间参加活动记录的书面材料。学生回校参加素质能力测评时,由学院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5.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另行议定。

6.如与学校素质能力测评通知和要求冲突,以学校通知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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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