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为了做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开题工作,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管理规定》(研院〔2018〕2号)文件,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工作顺利完成,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论证时间
10月25日之前,学科点督促并组织检查处于博士学习阶段第二学期的博士生完成开题论证。
二、开题论证人员组成
开题论证工作由各学科点自行组织,以小组的形式进行。开题论证小组一般由5人及以上(奇数)组成,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有效。博士生开题论证小组成员应为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成员中至少有1名校外同行专家或校内另一相近一级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开题论证小组组长必须由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开题论证小组设开题秘书1人,由教学科研人员担任,不参与有关事项的表决。开题报告人导师可以列为开题论证委员会委员。
三、开题论证程序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必须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版)”(以下简称“系统”)提交开题申请,经导师审查,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审核,学院批准之后,方可进行。
(一)研究生提交开题申请
1、研究生提交开题申请时,必须完整填写“系统”中所列出的各项栏目,并上传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格式按照“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管理规定”(研院〔2018〕2号)要求撰写)(见附件1)。
2、研究生提交开题申请后应及时在系统中查看导师的审核意见。若导师未给出审核意见,则显示为“未审核”,研究生可继续修改开题申请;若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则研究生不能再修改开题申请;若导师审核意见为不同意,研究生可根据导师给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开题报告,重新申请并按上述程序审核。
(二)导师审核
研究生提交开题申请后,导师在导师端“论文开题”模块下可以查看所指导学生提交的开题申请,导师需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导师若对开题报告有修改建议,给出修改意见,并点击“不通过”,直至导师认为开题报告达到要求,可点击“通过”,不用给出修改意见。开题工作进入学院审核阶段。
(三)学院审核
1、由导师组向学院(系)提出开题论证委员会主席、委员及秘书人员名单,并确定开题时间和地点,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由开题秘书将附件4(各学科点开题计划)报送至研究生办公室208,由学院管理员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设置开题小组。
2、由开题秘书通过自己的系统端口给开题研究生设置好开题公告。开题公告包括开题论证会的时间、地点以及开题论证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开题公告中各项信息必须完整填写。
3、开题后,开题秘书应及时把研究生开题结果的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录入系统。
4、发布后的开题公告不得修改,研究生和导师可以在系统首页随时查看已发布的开题公告;如无法查看,研究生及导师应及时督促开题秘书进行设置,以免错过开题时间。若未能及时把研究生开题结果录入系统,所产生后果由开题秘书负责。
5、研究生开题公告必须在开题论证会前3天发布。
四、开题论证组织
1、博士研究生开题由各学科点自行组织。
2、开题委员会只做出开题论证是否通过的结论和修改意见,不用给出成绩。
3、开题秘书做好开题记录,结合委员意见,从选题意义、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预期结果、创新点及存在问题做出评议性结论并于开题结束后一周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没有及时填写或者未按要求填写的需要重新开题。
4、开题秘书做好开题记录,同时填写“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记录表”(附件3),经开题论证小组组长签名后,于开题结束后3日内,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8存档。
五、开题论证结果
1、 研究生开题论证结束后3天内,开题论证委员会秘书应由本人的用户端口进入“系统”并录入开题结论(包括是否通过和开题论证委员会意见等),并将开题记录表纸质版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
2、开题结果录入后,研究生与导师可通过“系统”查看到开题结果。
3、研究生应根据开题论证小组意见和建议修改开题报告,并在7个工作日内登陆“系统”,上传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并将纸质版的开题报告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8存档。
4、没有通过开题论证的研究生,可将开题报告修改后重新申请开题。
5、对两次未通过开题论证的研究生,按照“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7〕287号)文件要求,作肄业处理。
6、研究生一经开题,研究内容不得进行重大变化。研究生第一次开题通过后,研究内容发生重大调整者,须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系统”重新申请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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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