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1-0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提高研究生导师的综合素养和指导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教研〔2020〕11号)和《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校研发〔2017〕381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0 年首次具有博、硕士招生资格的教师和 2019 年未参加导师培训的人员(见附件1);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每单位 3 人;各学院(系、所)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秘书、干事。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1. 举办导师培训会。本次培训会以专家主题报告形式开展,内容涉及研究生教育政策解读、导师队伍建设、学术道德规范与学风建设及导师指导经验分享等。

2. 自学。内容包括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及《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以及网络课程(内容详见附件2), 请各学院(系、所)在本学期内组织导师开展学习成效专题研讨。

三、培训会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8日(星期日)上午8:10-12:00,下午2:10-6:00,在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207会议室举行培训会,请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

四、培训测试

培训会结束后将进行在线测试,试题内容包括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导师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政策,培训合格者将发放《导师培训合格证书》。

五、其他

1. 请各学院(系、所)通知导师按时参加培训会,原则上不允许缺席,如确需请假,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系、所)说明。各单位于11月6日上午12:00前,将请假人员名单(附件2)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2. 参加培训是导师的岗位职责,所有在岗导师5年内需参加1次导师培训会,并将培训合格作为导师上岗和招收研究生年度审核的条件。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