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所):

为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联合行业产业实施“专业学位+能力拓展”育人模式,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试行)》(研院〔2019〕15 号)精神,现将 2021 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聘任条件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质、特点和培养目标;

2.具备指导研究生开展实践活动的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为研究生开展科研、设计、调查、科技开发等实践活动提供条件;

3.校外合作指导教师的职务、职称、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由各学院(所)确定。

二、聘任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表》(附件1),并附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各学院(所)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实践工作经验、指导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通过后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3.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所)将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所)于 10 月 22 日前将“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学位处,同时,须将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处邮箱。

四、其他

校外合作导师每 3 年 1 个聘期,聘期内的合作导师无需重复上报;研究生院根据校外合作导师备案名单统一制作聘书,由各学院(所)组织颁发聘任。

联系人:高建霞  电话:87082706

邮箱:xwgl@nwafu.edu.cn





研究生院     

2021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