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 2023 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5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 2023 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 2023 年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暑期及开学报到安排

7 月 15 日起开始暑假,9 月 11 日起开始秋季学期。

2023 级本科生 8 月 26—27 日入学报到,8 月 28 日—9 月 10 日进行军事训练;

2023 级研究生 9 月 6 日入学报到,9 月 7—10 日开展入学教育;

其他年级学生和 2023 级第二学士学位学生,9 月 9—10 日报到注册。

二、教职工暑期安排

1.教职工暑期时间为 7 月 15 日—9 月 7 日,9 月 8 日上班,9月8日11点前,学院将统计教职工到岗情况,请各(部、室)主任做好统计。

学院暑期拟筹备召开务虚会,完成工程认证自评、博士点申报、主题教育、巡视整改、办公楼及实验楼文化建设,配合学校审计等工作,管理人员原则上7月27日前不离开杨凌,假期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暑期办公室、实验室安排值班带班,确保日常工作正常办理和暑期用电等安全。暑期上班时间为上午 8:30—11:30,下午 3:00—6:00。具体见附件

三、相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暑期值班人员要严格在岗值班,每天做好办公楼、实验楼安全巡查,处理电子政务通知。暑期学校总值班室(87082809)、保卫处(87082876)24 小时在岗值班。若遇紧急事项或突发情况,及时带班领导报告,进行妥善处置并向党委校长办公室报告;如发生学生相关事件,请同时向学工部(87092448)、研工部(87082766)报告;如发生实验室安全相关时间,请同时向实验室安全与条件保障处(87082941、87092125)报告。

2.暑期留校师生,要注意办公室、实验室用电安全,坚持良好用电习惯;暑期外出师生,往返途中要遵守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违法营运车辆,自驾车时不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确保个人人身安全;教职工暑期要看管好小孩,做好防溺水教育。

3.学工干部和导师,要摸清留校学生底数,加强对留校学生的人文关怀、密切关注留校学生思想动态,合理安排留校学生学习,确保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愉快、充实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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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