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教职工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1.学院成立考核工作组
组 长: 党 青 张宏鸣
副组长:刘桂玲 胡少军
成 员:杨 龙 韩 宏 刘全中 杨会君 蒲 攀 孙健敏 张晓峰 尹秀珍 王美丽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年度考核和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基层组织成立考核组
组长:党支部书记、基层组织负责人
成员:党支部委员、学院教代会代表2-3名(小组人数应为奇数)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组织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1.师德师风考核:学院全体教师(包括教学为主型和教学科研型)。
2.年度考核: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按照《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订)》(校党发〔2019〕72号,见附件-文件1)进行考核,考核由三部分构成:学生评价(30%)、基层组织师德师风考核组评价(40%)和学院师德师风考核组评价(30%),各部分评价结果总和作为教师师德师风的考核结果。
2.年度考核以平时表现为基础,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
教师主要考核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工作实绩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公益服务等相关工作数量和质量情况。
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2016〕432号,见附件-文件2),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管理人员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职尽责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服务师生方面的表现等。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一)师德师风考核
师德师风按照《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订)》(校党发〔2019〕72号,见附件-文件1)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20%,“良好”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60%,“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人数不低于本单位参评人数的20%。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数)的15%。等次标准参照如下:
1.优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本年度出现旷工、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的或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关于工作失误、延误、错误问责办法(试行)》(校党发〔2016〕79 号)受到问责处理的,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
优秀评定具体参照以下几点:
(1)基层组织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良好以上;
(2)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奖项;
(3)试卷档案检查中表现良好,试卷成绩无修改等;
(4)工作量饱满,无教学事故。
2.合格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3.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教育帮助无明显改进;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有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批准,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校级先进个人评选
校级先进个人在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采取个人自愿申请,系部推荐,学院考核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的形式,按照学校分配名额,研究确定2人向学校报送校级先进个人。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1. 12月20-23日,教职工按岗位类型填写年度考核表,各基层组织成立考核组,首先对每位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打分考核,再根据学院分配的优秀名额(见附件7)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2. 12月24日前,各基层组织将个人年度考核表、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6)和推选的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人员事迹材料经基层组织负责人审签后报学院综合办,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个人年度考核表请以系、部、办、室+个人名字命名)。
3. 12月25-29日,学院考核工作组对各基层组织提交的结果进行审议,评选校级先进个人,确定学院年度考核结果,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个人年度考核表和考核结果一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12月30日前,待学院考核结果 (含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将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相关材料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5.学校审核。人事处审核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并按规定将相关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其他
1.聘任在处级领导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教师年度考核表,同时在表中填写管理工作业绩情况。
2.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优秀指标基数,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 6 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学院填写《2019 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借调干部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汇总表备注说明);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 6 个月及以上的,由学院填写《2019 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4.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涉及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考核过程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本年度的工作及师德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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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