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01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安排,校团委决定在 2022年“五四”期间,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制度(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狠抓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青年大学习、智慧团建和团费收缴等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团校培训工作。培养并拥有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的团学干部队伍。

4.高度重视双创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5.积极参与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一带一路、田园使者、院村挂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6.着力推动文化建设。主动围绕学校及学院中心工作设计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团员青年的课外生活。

7.积极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并且成绩突出。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同“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条件第一条。

2.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与主题团日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支部人数的 90%,按时收缴团费。

3.团支部学风良好,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 10%,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

4.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支部各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5.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体活动等。

6.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的特色工作。

(三)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

1.学习组织有保障。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按要求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且年度开展次数不少于 20 次;规范填写政治理论学习会签到簿、记录簿、学习簿及团支部工作手册;“青年大学习”年平均参与率达 80%以上。

2.学习内容丰富。团支部能够在政治理论学习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引导支部成员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特殊时间节点上开展的学习内容紧扣时政热点,并在网络媒体上发声亮剑。

3.学习形式多样。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时,团支部支委能够独具创造性,开展形式新颖的学习活动,不断激发支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4.学习成效显著。团支部成员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对党的各项政策方针的理解,提高政治素养及思想觉悟,在各类活动及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参加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2.模范作用突出。学业、素测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30%,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道德品行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已注册网络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内活动,无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创建的“五个文明工程”中表现突出,所住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

1.教师及学生团干部均可参评,学生团干部参评时须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第 1、4 条。

2.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

3.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创新性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学业、素测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

(六)抗疫优秀志愿者

1.参评者须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第1条。

2.在阻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中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年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服务态度好,服务效果明显。

3.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不怕困难,勇于担当,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责任感和使命感,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委”,由各分团委申报,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报校团委评选。依据 2021 年度各院(所)团委(团工委)在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校园文化等单项工作自评的基础上核算分值,占比 80%;各院(所)团委(团工委)现场汇报 2021 年度共青团特色工作,占比 20%。

2.“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向院(所)团委(团工委)申请,经学院(所)团委(团工委)评议、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申报数量为每 10个团支部 1个名额。

3.“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向院(所)团委(团工委)申请,经学院(所)团委(团工委)评议、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申报数量为每 20个团支部 1个名额。

4.“优秀共青团员”,由团支部按照团员人数4%的比例,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经院(所)团委(团工委)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5.“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个人申请,院(所)团委(团工委)按照团员人数2%的比例组织遴选、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6.“抗疫优秀志愿者”,由个人申请,院(所)团委(团工委)按照团员人数不高于1%的比例组织遴选、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

三、时间安排

1.3月31日—4月8日,个人申请。个人将“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抗疫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于班级团支书。

2.4月8日—4月10日,班级申报。各团支部最多推荐 “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 “优秀共青团员”2名,“抗疫优秀志愿者”推荐名额不限,“五四红旗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申报材料各团支部自行准备申请。

3.4月11日—4月15日,学院评选。院团委开展先进评选申报工作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2.4月15日—4月18日,学校审核。校团委审核各院(所)申报材料。

3.4月19日—4月25日,学校评审。组织开展“五四红旗团委”评审汇报会。

4.5月4日,公示。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按时提交材料。各团支部须以班级为单位在 4月10日前将“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申报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登记表、“抗疫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于团委学生会组织部王童10#219(联系方式:13209443274)、聂灵芝15#314(联系方式:15713854998),电子版发至nwsuaf_xxzzb@163.com。

2.规范评选程序。团支部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个人申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抗疫优秀志愿者”均须通过所属学院(所)团委(团工委)进行申报。

3.公开评选过程。学院团委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名单确定后在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附表:个人及集体奖项申报表、汇总表

共青团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