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明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记录,加强党员档案材料管理,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体学生党员档案材料
二、核查内容
(一)核条件。重点查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是否年满18岁,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确定是否满足培养时限要求,防止突击发展,程序“空转”。
(二)核程序。重点查看党员档案,从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5个阶段,确保发展程序到位。
(三)核记录。重点查看党支部会议记录,查阅发展党员过程中涉及的对象确定、考察、接收、转正等重要环节均应有支部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确保组织把关到位。
(四)核档案。重点查看《入党志愿书》,逐项检查填写内容和审批盖章等情况,确保党员档案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五)核规范。重点查看入党培养人意见、入党介绍人意见、支部大会决议、总支审查意见是否填写规范,特别是审批时间填写,确保前后不出现逻辑矛盾。
其中,重点检查预备党员以下材料: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时的年龄、《党员(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团支部推优表(发展对象候选人)》、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支委会会议记录、综合性政审报告和相关材料、集中培训的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支委会拟接收预备党员审查会议记录、《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基层党委派人谈话记录、支部大会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票决结果、预备党员期间思想汇报等。
正式党员在以上材料外,还应有《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教育登记表》、转正申请书、转为正式党员的支部大会会议记录、转为正式党员的票决结果等。
以上材料在核查齐全性情况的同时,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查看材料的规范性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党员自查:3月15日—3月19日。学生党员个人对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等个人撰写的材料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内容有无错误表述,落款时间、内容有无逻辑矛盾等。
2.党支部自查:3月20日—3月25日。各党支部组织专人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及有关参考模板对所有党员材料进行自查,重点检查发展党员各环节时间是否合理,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记录、《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规范等。
3.学院党委抽查:3月26日—3月31日。学院党委将按照一定比例抽选(其中毕业生党员档案进行全覆盖检查)并确定需要核查的党员名单,组织专人进行核查评价。
4.整改落实:4月1日-4月10日,各党支部结合学院党委反馈的意见抓好党员材料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展自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自查。
2.在院党委抽查环节,请各支部按时提交核查所需要的发展党员材料。
3.各支部针对核查反馈的问题要深入反思,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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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