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国家奖学金等十二项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公示(见附件)。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公示期为10月5日至7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闫一凡
电话:87092217
学工办
2019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