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根据学校《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校学发〔2017〕33号)及《关于各学院(系)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桂玲
成员:王淑珍 陈可 令阳 白云鹏 周海渊 高子研 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院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相关细则的制定、传达;指导班级开展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班级综合测评及评优结果的审核、公示、报送学校。
二、班级成立素质能力测评工作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班级综合测评的计算、公示、报送学院及评优推荐工作。
三、素质能力测评工作
1. 2020级本科生按照《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执行,其余年级本科生按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校学发〔2017〕33号)及《指导意见》执行。
2.请2018、2019级遵照《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2021年)》来计算本班同学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公示,班级同学签名,2020级参照《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2020级适用)。2018、2019级于2021年9月28日18:00前提交《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其他年级用表)》和《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其他年级用表)》,2020级于2021年9月30日18:00前提交《(2020-2021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汇总表(2020级用表)》和《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2020级用表)》。所有年级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3.素质能力测评注意事项:
(1)转专业的同学在原班级测评和评优;大类招生的学生按照专业分流前的班级进行测评和评优;
(2)学籍异动的学生的学分成绩依据2020-2021学年度应修课程成绩来计算;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专业奖学金:学年内受学校纪律处分者;学年内必修课重修;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未达到三星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达标。
附件1: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其他年级用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汇总表(2020级用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其他年级用表)
附件4:2020-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2020级用表)
附件5: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2020级适用)
附件6: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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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