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校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教职工2017年度考核及校级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暨校级先进个人推荐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教职工年度考核暨校级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组长:党 青 蔡 骋
成员:张宏鸣 王美丽 刘小峰 翟 立 刘桂玲 张志毅 韩 宏 刘全中 杨会君 蒲 攀 孙健敏 张晓峰
二、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全院在册在岗教职工。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以视同考核合格处理;待岗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和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等级及指标分配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为“优秀”人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员)。教师系列实际参评人数为64人,考核优秀指标为10个;管理服务系列实际参评人数为20人,考核优秀指标为3个。优秀指标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单 位 |
参评人数 |
优秀名额 |
备注 |
1 |
计算机技术系 |
11 |
2 |
|
2 |
计算机基础教学部 |
16 |
2 |
胡秋霞、田杰不参评 |
3 |
信息系统系 |
9 |
1 |
|
4 |
计算机控制教系 |
10 |
2 |
方勇不参评 |
5 |
软件工程系 |
12 |
2 |
|
6 |
电子商务系 |
6 |
1 |
|
7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11 |
2 |
|
8 |
计算机教学实习中心 |
9 |
1 |
|
|
合 计 |
84 |
13 |
|
(三)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考核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3.不愿承担学院或系(部、室)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
三、校级先进个人推荐
(一)指标数量:按学校要求,校级先进个人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单位人员总数的2%,共计2个指标。
(二)参评人选:本年度考核为优秀人员可自愿申请参评校级先进个人。
(三)推荐人选确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对参评人员情况进行充分评议后,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参评人员不参与评议与投票。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年度考核
1.12月27日前,本人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见附件4、附件5)。
2.12月28日前,各系(部、室)按要求完成考核,在考核合格基础上,推荐年度考核优秀,并将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纸质版交至综合办公室。视同考核合格者,所属系(部、室)要负责填写《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1),并在年度考核汇总表考核结果栏填写“视同考核合格”;不参加年度考核者,所属系(部、室)要如实填写《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见附件2),并在年度考核汇总表考核结果栏填写“不参加考核”,在备注栏写明原因。
3.12月29日前,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情况考核汇报、审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4.2018年1月3日前,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二)校级先进个人
1.2018年1月3日前(年度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见附件6),经所在系(部、室)负责人签字后交至综合办公室。
2.2018年1月5日前,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五、注意事项
1.年度考核涉及每位教职工切身利益,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主要依据。考核过程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德、能、勤、绩等各方面的表现。
2.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纸质版中基层单位意见栏考核等级要按要求写清楚。
附件1: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2: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附件4: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非实验技术岗位)
附件6:2017年度先进个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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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