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2-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所)、机关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在本年度内的德、能、勤、绩等各方面表现。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奖惩、晋职、晋级和晋升薪级工资档次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范围

     (一)全校在职在岗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和内退人员视同考核合格,单位负责填写《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援藏、援疆、援青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3.待岗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人员等不参加年度考核,各单位如实填写《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三、组织机构 各单位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工会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2017年12月30日前,个人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各单位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考核等级,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二)2018年1月3日前,各单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

       1.考核总结和《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教职工2017年度考核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enshike@nwsuaf.edu.cn

       2.为便于归档,《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非实验技术岗)》《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人事代理人员单独汇总整理。

       3.《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4.《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五、有关要求

      (一)考核等级和比例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优秀”人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员)。

     (二)各单位按照《关于加强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指导意见》(校人发〔2016〕432号)和本单位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办法,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将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使用效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3.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

      (四)各单位在评定考核等级时,要统筹考虑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和工作业绩,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平、公正。

      (五)人数等于或少于3人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实行隔年评定。

      (六)各单位考核总结内容包括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考核程序、应参加考核人数、实际参加考核人数、考核优秀人数等。

       附件1:2017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2:2017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附件3:det365官方网站登录2017年度考核汇总表

       附件4: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非实验技术岗位)

       附件5: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人事处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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