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现对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工作进行验收,并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学风建设成效班”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评选内容
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以“树优良学风,创优秀班级”为主旨,体现“重参与、重过程、重效果”的主导思想,以宣传促建设、以建设促学习,在全院本科生中营造“比学赶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浓厚学习氛围。
“优良学风示范班”表彰班风正、学风浓、成绩佳的本科生班级;“学风建设成效班”表彰评选年度内学风建设工作开展扎实、举措得当、相关指标有显著提升的本科生班级。同一班级只能申报一项。
二、验收、评选范围
本次验收、评选范围为我院2014级、2015级、2016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班。
三、工作进程
1. 10月24日—10月30日,班级自评。班主任和学生代表对照目标计划书内容逐项检查验收,并认真填写验收意见;各班主任要指导学生班按照优良学风班示范班评估标准(附件1),收集整理材料(文字、图片等),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班级自评总结材料(含自评总述、《班级学风情况评估得分表》、《班级综合表现情况评估得分表》、《班级附加分得分情况统计表》、班级成员学生成绩汇总、各类获奖证书、外语四六级证书、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的记录等内容)。
2. 10月31日—11月2日,学院评估按照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标准,计算每班具体得分,填写班级评估得分汇总表,结合各学生班的自评材料、学风建设情况,评选出院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和“学风建设成效班”,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选。
3. 11月3日—11月7日,学校评选。学校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各学院(系)推荐的班级进行集中验收评比,从中评选出校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和“学风建设成效班”,并进行广泛宣传。
四、奖励办法
获得“优良学风示范班”荣誉称号的学生班级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标准为1000元;获得“学风建设成效班”荣誉称号的学生班级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标准为500元。
五、工作要求
各班级要结合“学风建设主题月”各项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的验收和有关评选工作,积极在班级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各班级10月30日12:00前,将《优良学风示范班目标计划书》(纸质)、班级自评总结材料(纸质)、《班级综合表现评估得分表》(纸质和电子)、《班级学风情况评估得分表》(纸质和电子)、《附加分评估得分表》(纸质和电子)交到年级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