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七大农作物育种等15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1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8号)相关要求,现将“七大农作物育种”等15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
    二、申请资格要求
    1.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4个重点专项中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青年科学家项目不设课题,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均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和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8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预申报书一并报送。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8:00至11月24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2. 组织推荐。请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预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报送至国际交流中心510办公室。项目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四、联系方式
    1. 各重点专项: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076、010-88225068。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
   (3)“纳米科技”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
   (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4。
   (5)“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
   (6)“全球变化及应对”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2。
   (7)“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5。
   (8)“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8。
   (9)“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9。
   (10)“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68、59199367。
   (11)“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497。
   (12)“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0207。
   (13)“畜禽重大疾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87。
   (14)“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6。
   (15)“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1832。
    2. 科研院:
    联系人:张雪峰  王磊
    电  话:029-87082928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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