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学院所属楼宇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次数:

院属各单位,各位老师:

  为了给全院教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更好地迎接本科审核评估工作,学院决定于9月22日至27日对所属楼宇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卫生清理区域

  1.办公楼内,主要指行政办公室、老师办公室、公共区域,办公室由具体使用人负责清理,公共区域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清理。

  2.办公楼外,主要指办公楼大门前广场及办公楼与副楼间的公共区域,由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清理。

  3.副楼室内,主要指各团队公共用房(副103、301、302、303、304),由各团队负责人安排清理。

  4.实验室,主要指实验室室内及走廊,由实验室负责人安排清理。

  二、环境卫生清理要求

  1.办公室物品摆放整齐,对于不能使用的物品及时进行清理(有账的家具设备联系国资员报减),有用物品摆放至合适位置(如文件柜等)。

  2.全面清理办公桌、办公椅、地面、文件柜、门、窗台、其它小型家具等,不留死角。

  3.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楼道地面、墙面、台面、宣传板、楼梯扶手、直饮机、烘手机、屏风等公共区域及设备进行全面清理。

  三、检查验收

  9月28日学院组织对各个区域的卫生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负责人,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请各系(部、室)负责人、各团队负责人重视环境卫生清理工作,积极组织相关老师完成清理,给全院师生创造一个舒适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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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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