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07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工作,根据学校《本科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7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桂玲

成员:王淑珍  令阳  白云鹏   侯猛  王浩天 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院素质能力测评相关细则的制定、传达;指导班级开展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班级素质能力测评结果的审核、公示、报送学校。

二、班级成立素质能力测评工作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班级素质能力测评具体实施,负责班级学生素质能力测评成绩的计算、公示、报送学院。

三、工作进度安排

1.个人测评、班级互评:9月7日-9月12日,班级组织全体学习测评文件,学生个人登录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信息门户,按照测评系统选项提交个人加分项,加分项附件需按照附加分申请模版示例提交。

2.班级测评小组测评:9月7日-9月12日,班主任组织班级测评小组对班级成员进行评分。

3.班主任审核:9月7日-9月16日,登录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信息门户,逐一审核学生附加分信息。

4.辅导员审核:9月7日-9月16日,登录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信息门户,逐一审核学生附加分信息。

5.班级公示:9月17日,测评系统内进行班级公示。

6.年级公示:9月18日-9月20日,测评系统内进行年级公示

四、工作要求

1.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并严格执行。

2.提交个人加分项,加分项附件需按照附加分申请模版示例提交

3.转专业的学生以及专业分流学生在原班级测评。

4.未尽事宜由学院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另行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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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