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外专局对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的批复和学校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评审情况,按照学校《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校财发〔2017〕8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度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经费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项目及执行要求
本次下达经费包括
1.教育部和国家外专局2017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项目: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培育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海外名师项目、学校特色项目、“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项目、学校重点项目和常规项目等。
2.学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专业外籍教师项目、国际科技合作种子基金项目、国际合作伙伴计划项目、国际合作平台建设项目。
各类项目执行期为1年,执行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请各学院(所)尽快确定外国专家来华时间和项目实施方案,提前办理访问审批手续。
二、经费管理与使用
1.经费管理
2017年度各类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经费将下拨至各有关学院(所)。建议各有关学院(所)将经费划拨至项目负责人,以便项目正常执行。项目涉及邀请外宾来校需在项目执行前报“邀请外国人员访问审批表”,办理相关来访审批手续。
2.经费使用
各有关学院(所)应将下达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外专局文件《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外专发〔2010〕87号)中“聘请外国专家资助标准”和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关于印发外宾接待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办财发〔2016〕1)号)文件要求。在完成国际合作交流任务的前提下,结余经费留归学院(所)统筹使用。
三、项目总结
项目执行结束后,各学院(所)要按时递交项目结题报告(教学质量检查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对2017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
其中,教育部和国家外专局2017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各类项目的实施阶段和结题阶段皆须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 http://219.245.196.29/)上报项目专家信息、执行进度和项目成果总结报告。
联系人:康继乐 史文华
电 话:87082857 8708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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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