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确保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按期完成,经研究,决定对2015、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2016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清单附件1)。
二、检查形式
检查采取会议现场PPT汇报的形式,由各学院(系、部、所)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项目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质询。
三、相关要求
1.检查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现场检查汇报时间。
2.为进一步掌握青年科教人员科研进展情况,科研院将参与项目检查,请各相关单位将现场检查时间提前告知科研院,以便科研院协调安排人员参会。
3.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总结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资金实施情况,并按要求撰写学院(系、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4.检查结束后,请各单位将项目研究进展报告(附件2)、检查结果(附件3)以及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各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院。
自然科学类项目报送至基础科学研究处(交流中心D502),人文社科类项目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交流中心D504)。
四、联系方式
1.自然科学类项目
联系人:谷申杰 崔卫芳 电 话: 87080002
2.人文社科类项目
联系人:刘 旭 张爱国 电 话: 87082961
附件:
附件1:2015、2016年立项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清单.xls
附件2: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研究进展报告.doc
附件3: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结果.doc
附件4:学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情况总结报告.doc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