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学历研究生毕业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7-04-1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系、所):
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25号)要求,为确保det365官方网站登录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信息核对、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毕业信息核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人员范围
2016年12月10日至2017年6月10日期间已答辩和预计答辩的学历研究生。
二、毕业电子信息核对
1.研究生登陆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模块,重点对学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专业名称等8项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2.信息有变更需到本学院(系、所)填写《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附件1)。
3.未核对毕业电子信息的研究生不能提交答辩申请和进入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批环节。
三、图像电子信息核对
1.研究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模块,对图像电子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2.图像电子信息无误,须点击“确认”,确认后方可用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电子信息有误的,按系统要求提交“照片错误原因”,并填写《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附件1)。
3.图像电子信息中身份证号必须与毕业电子信息中身份证号一致。
四、时间安排
4月10日-30日,学院(系、所)组织研究生核对毕业电子信息和图像电子信息。
5月8日前,信息有变更的研究生到本学院(系、所)填写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图像信息在校外采集的将纸质照片(小二寸4张)交本学院(系、所)。
5月9日-10日,学院(系、所)向研究生院提交本单位研究生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附件1)和学生校外采集纸质照片。
5月11日-20日,研究生院审核毕业电子信息和图像电子信息,并报省教育厅审核。 
请各学院(系、所)及时通知研究生进行毕业信息审核,研究生逾期未提出错误信息修改,视为信息正确,因此造成个人学历证书信息错误后果由个人承担。
附件:2017届研究生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

 

 
     
     
研究生院
2017年4月10日
公告附件:
2017届研究生毕业电子信息检查勘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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