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428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指导和监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的实施。
各学院(所)成立由主管院(所)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组;学科负责人任组长的学科专家组(不少于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核审查组(不少于7人);学院(所)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任组长的监督工作组(不少于5人),分别负责资格审查、初选审核、复审考核以及监督工作。各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备案。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博士,须符合《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关于具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13号)规定的条件。
(三)外语水平符合各学院(所)的基本要求。
(四)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管理办法》(校研发〔2021〕221 号)具体要求。
三、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阶段:2021年11月16日8:00开始,2022年1月5日22:00结束;
(二)学院(所)资格审核、初审、考核、拟录取阶段:2022 年1月至5月30日;
(三)学校审核拟录取名单:2022年6月。
(四)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2022年7月。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交费
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6日8:00至2022年1月5日22:00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及缴费,报名费150元/人。网址:https://yz.chsi.com.cn/bsbm/index.do。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网报期间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必须为原件的扫描件):
(1)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申请人,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在读证明)。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硕士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摘要和目录。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最近五年内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包括TOEFL、GRE、IELTS、CET-4、CET-6、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 中至少一项;成绩计算截止日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生的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掌握非英语语种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等级的能够证明自己外语能力的材料。
无以上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超过有效期者,必须参加由学院(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笔试、面试)。测试合格者参加学院(所)组织的审核、考核,通过考核后确定的拟录取人员,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批。
(8)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书。
(10)《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2.提交纸质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并已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将《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及相关纸质材料原件交学院(所)审核。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
各学院(所)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逐项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初选审查环节。资格审查期间对申请人进行政审,对提交材料不全或材料真伪有异议者,通知申请人补交相关证明材料;政审不合格或不能按时提交补充材料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初选审查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审查。综合初选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向,提出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名单,并在学院(所)主页公布。进入复核审查阶段的申请人,可提出调换导师的意愿。
3.复审考核
复审考核包括政审、心理测试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应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在学院(所)网站公布。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面试。由各学院(所)复审考核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可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形式。
考核总成绩由四部分组成:包括外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0 分。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中必须注明各部分单项成绩所占权重。
考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拟录取的依据,明确拟录取原则和程序,确定拟录取排序方式。
政审、心理测试不合格及考核的各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核期间招生单位填写“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为保障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复审考核工作应对外公开进行,期间需全程录音、录像。
4.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所)在确认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对考核记录及成绩审查无误,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所)网站公示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2022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四)录取
研究生院对学院(所)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学院(所)参照以上选拔程序,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学院(所)《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细则》,明确初选、复审、考核及确定拟录取人选排名方式等,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实施,并于2021年11月19日前在学院(所)网站公布。
五、工作监督
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监督工作组依法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申请-考核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及监察对象的申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87080151、87080161,zhsh@nwsuaf.edu.cn。
各学院(所)成立监督工作组,由学院(所)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学院(所)研究生秘书、党务秘书和导师代表组成的招生监督工作组,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所)制定《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细则》,要细化综合能力考核指标体系以及复审考核各部分的考核方式、科目名称及评分标准等。
(二)2022 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计划及报考专业博士的在职人员除外),其人事档案应于各学院(所)公示期结束以后(以调档函上要求的截止日期为准)调入det365官方网站登录进行审查。
(三)对于申请各类专项计划的申请人,考核程序同其他申请人,学校根据教育部核拨的指标数及各类专项计划的相关规定录取。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