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08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因毕业生党员离校等原因,部分党支部可能出现支部委员会委员空缺。为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因工作调离、毕业离校等可能出现党支部委员空缺或其他原因确需调整支部委员的党支部

二、支部委员任职条件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3.具有民主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实事求是;

4.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协调能力,为人表率,廉洁奉公;

5.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应具有1年以上党龄;

6.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优先推荐已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优秀学生。

三、工作程序

1.学习规程。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明确工作要求和程序。

2.酝酿人选。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按照20%的差额比例,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024年10月12日前报送《关于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的请示》至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3.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始得当选。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预备党员只列席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正式选举的投票。

4.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党支部委员补选结束后,立即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支部委员分工,2024年10月17日前报送《关于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补选结果的报告》至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5.学院党委批复。学院党委研究批准后,由党支部向全体党员公布支委成员及分工。

四、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出缺,可以分为2种情况把握:一种是出缺人数较多、已经影响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的,应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进行补选;另一种是个别委员出缺、不影响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的,可以不进行补选。

2.补选支部委员,一般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一般为1名);如候选人提名集中,也可采取等额选举办法。补选书记一般采取等额选举办法。如补选书记的候选人原就是支部委员,可召开支部委员会补选为书记;如候选人原不是支部委员,则应先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为支部委员,然后再召开支部委员会补选为书记。

3.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考虑支委会成员稳定性。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增补(调整)不属于换届,不重新计算任期。

4.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支部委员补选(调整)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分步骤推进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确保党支部委员的补选工作顺利进行。

5.请各相关党支部于10月17日前完成党支部支委补选工作,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及时与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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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