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5-11-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所): 根据《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校研发[2006]31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4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含2015级创新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 及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及违纪处分记录。 2.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3.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校研发[2005]336号)的具体要求。 三、工作进程 1.报名(2015年11月1-10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登录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博士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日上午08:00开始至11月10日22:00结束),并登录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统一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90元。 2.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2015年11月11日前向拟接收学院(所)提交以下材料: (1)“2016年硕博连读生转博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硕士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单; (3)两名所申请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意见书”(附件2); 3.考核(11月12日-11月16日) 学院(所)成立由院(所)长、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点负责人和博士生导师代表(不少于7人)的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工作小组在听取研究生汇报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研判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核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和评价意见,考核过程中评定给出外国语成绩及综合评价成绩,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各学院(所)于2015年11月16日将“2016年通过考核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附件4)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4.公示、录取(11月17-30日)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所)拟录取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7-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存在的问题。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16级博士研究生录取人选。 四、其他 1.确定录取的研究生占2016年博士招生指标,各学院(所)、导师须按照2016年配置指标数统筹招生。通过考核的研究生因导师指标限制未录取的,可向相同学科专业的其他导师推荐。跨学院(所)、跨学科专业申请的研究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征得接收学院(所)和接收导师同意。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须征得原导师同意。 2.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于2016年7月将档案移交至录取学院(所),2016年9月入学注册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 3.确定录取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 4.在招生过程中,研究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学院(所)工作人员、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联系电话:029-87080151 联 系 人:杨春雷 邮 箱:zhsh@nwsuaf.edu.cn 附件:1.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硕博连读生转博登记表    2.专家推荐意见书    3.2016年通过考核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9日
公告附件:
1.det365官方网站登录硕博连读生转博登记表.doc
2.专家推荐书.doc
3.通过选拔、考核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汇总表.doc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硕博转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