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程玉锋  发布日期:2015-06-17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2015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了做好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工作,请各党支部认真组织毕业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详细填写《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基本信息统计表、汇总表》(见附表1),做好信息统计和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介绍信抬头名称的确定

1.已签工作单位的:A.工作单位接收档案和组织关系的,组织关系迁往单位党组织,本人向单位党组织问清“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具体名称和单位党组织具体名称(即“转往单位名称”);B.工作单位不接收档案但能接收党组织关系的,组织关系迁往单位党组织,本人问清楚介绍信抬头名称和单位党组织具体名称;单位不能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可转到单位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可向单位咨询)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参照未签工作单位的办法转。

2.未签工作单位的:A.档案回生源地(即高中入学考试地)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到生源地(高中入学考试地)县(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本人亲自联系确认能接收后问清楚介绍信抬头名称和“转往单位”名称(即接收党组织关系的单位名称);B.档案托管到人才交流中心的,本人咨询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问清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和“转往单位”(即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具体名称)。

3.考取研究生的:考取本校的,直接写“(本校)XX学院党委”(而非det365官方网站登录XX学院党委);考取外校的,向录取学院问清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和“转往单位”名称。

二、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 所有党员必须认真联络、咨询相关部门,核实信息后到支部负责人处登记,尽量电话咨询拟迁往单位党组织部门能否接收和详细正确的介绍信抬头名称和“转往单位”名称,一旦登记确认不得随意修改。

2. 学院以各支部上报的登记信息表为依据出具每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毕业离校后需持介绍信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须本人亲自办理),办理好后,请将介绍信回执联邮寄至各支部书记处(地址:陕西杨凌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北校区信息学院XXX老师(或XX级XX专业研究生XXX),或扫描后发电子文档至各支部书记处。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为:跨省转递最长为90天,省内转递最长为60天,杨凌示范区内转递最长为30天,校内转递的一般为7-15天。超过介绍信有效期限不去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超过6个月后视为自行脱党,党员资格自动取消。

3. 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4.预备党员如继续上本学院的研究生,党员档案材料可由本人转交所在专业研究生支部书记并做好书面转接记录。

5. 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应该跟着党员“走”,即党员毕业后去哪儿,组织关系就应转到哪儿,方便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尤其是预备党员,牵扯到后续转正事宜,有些人才交流中心不办理为预备党员转正的相关事宜,要慎重考虑是否将组织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6.为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党性意识教育,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以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再重新办理。确有特殊原因需改转党组织关系的,应及时与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提交改转申请说明情况,酌情办理,并按已工作人员标准补交党费作为惩戒,截止2015年11月30日。

7.党员尤其是预备党员要牢记自己的入党日期。预备党员要及时向新转入党组织汇报思想,接受组织教育考察,预备期届满前及时与所在党组织提交转正申请等材料,联系转正事宜。

8.请各支部务必于6月19日上午12点前将本支部《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基本信息统计表、汇总表》(附表1)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gyufeng01@nwsuaf.edu.cn,纸质材料交学院综合办程玉锋老师处。

不尽事宜请与程玉锋老师联系,电话:87092352。

附表1: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基本信息统计表、汇总表

 

                    中共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