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国家级、省级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申报
1.申报范围
2022年秋季学期立项的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都需开展中期检查,根据自愿申报参加评定省级、国家级。
2.系统填报
2022年秋季立项的校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平台(http://shjk.nwafu.edu.cn/aexp/productcenter.jsp),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子系统,在“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填报项目信息。指导老师在项目提交成功后进入系统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1。
二、项目评审
1.评审时间
于第15周,项目中期检查与国家级、省级评审同时进行。具体评审时间、分组安排及地点另行通知。
2. 评审要求
(1)中期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工作日志、经费使用情况等。
(2)项目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评审依据:评审专家组通过查阅项目工作日志、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听取现场汇报,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约定成果达成度、项目成熟度等方面进行考察,进行现场打分(汇报现场可对研究成果进行展示),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并取得实质性研究成果(论文、作品、专利)方可评为优秀;不合格者将终止项目实施。
3. 答辩评审提交材料
(1)负责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
(2)项目研究进展报告(附件2),A4双面打印即可(一式三份)。
(3)工作日志。
(4)PPT(专业班级-姓名格式命名,于答辩前半小时拷贝在所在答辩组会议室电脑上)。
(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项目研究进展报告及工作日志请于5月22日15:00前,送交教学办公室(208室),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创新训练是实践育人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的重要抓手。请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确保2023年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与国家级、省级项目立项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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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