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转发  发布日期:2008-10-20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系统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布置会会议精神,结合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现将200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及依据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仍按照《det365官方网站登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发[2006]264号)的规定执行,其中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科研人员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博士学位;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科研人员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硕士学位。校内无评审权的系列,仍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03]83号)文件执行。      2.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仍按照《关于开展2007年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办(人)发[2007]56号)的规定执行。    3.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的评审,仍按照《陕西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陕人发[2005]43号)的规定执行。拟评审的专业学科为3个:(1)理科(2)文科(3)综合学科。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必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的示范课或观摩课。     二、评审有关要求     1.凡2008年12月31日前达到申报条件的所有聘任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所有参评人员上报材料时必须提供本人相应的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批文)和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人事部门公章方可有效。     2.各专业各级别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按照校人发[2006]264号和办(人)发[2007]5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取合格证书。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     3.职称外语考试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语成绩合格证自签发之月起开始计算有效期,有效期为满年满月止。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    4.校内无评审权的系列核心期刊论文认定,仍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介所等5家机构分别编辑的最新核心期刊目录为依据。申报材料必须按照所提供的学科类别明确填写申报学科(马列学科、外语学科、数学学科、体育教育学科、思政学科)。申报材料必须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的封面(主要内容:申报人所在学校、姓名、申报资格、申报学科、以及材料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和两个侧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资格的字条,每个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等。     5.对因岗位设置后需转换系列的人员,按照校人发[2001]56号文件执行。达到晋升条件的人员先转换系列再晋升职务;未达到晋升条件但岗位发生变化的人员,均需转换到已聘岗位,以保证岗位与系列的一致性。     6.本次岗位设置中,工人聘到专业技术岗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人员,达到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可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但最高只能晋升到中级职务。     7.水土保持研究所职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条件要求与学校其它职工要求一致,其中规定数量的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det365官方网站登录为第一署名单位。     8.校内无评审权系列符合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要求的,方可向校外推荐。     9.教育管理系列岗位设置后走职员制,不再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10.从2008年度开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行隔年、限次申报制度,即凡评审未通过人员隔年方可申报,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只有三次晋升机会。     11.各单位拟投放的岗位职数结合本次岗位聘任情况,另行下达。     12.科研成果及论文的认定与审核由科研处负责;教学工作量及学生评教结果由教务处负责审核;推广成果及工作量由推广处负责审核;担任学生班主任及辅导员工作由学生处负责审核。     1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是评审结果客观、公正的基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推荐,并履行有关签字手续。     14.各单位将人事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评审费和论文鉴定费统一交计划财务处,专款专用。     15.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职务评审会议精神,2009年将执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晋升不同级别职务在学历、学位和论文上有严格的要求。学校2009年度的职务评审办法将会根据省上的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在学历、学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实践等方面作相应的调整。     16.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相关文件和相应的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http://rsc.nwsuaf.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三、评审程序:     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程序不变;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程序:①个人申报;②单位推荐;③学校审查;④代表作鉴定(正高外评);⑤各单位学科组或教授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职数,按一定比例进行评议推荐;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给各单位的岗位职数进行评审;⑦评审结果公示;⑧发文公布。     四、评审时间安排     1.校内无评审权系列     10月17日-10月20日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     10月21日-10月23日  材料网上展示     10月24日-10月25日  学科组评议     10月26日-10月30日  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     10月31日-11月2日   评审结果网上公示     11月5日               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2.校内有评审权系列     10月17日-10月24日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     10月25日-10月27日  材料网上展示     10月28日-11月8日   晋升高级职务代表作鉴定(正高级外审)     11月9日-11月12日   学科组评议     11月13日-11月17日  评审委员会评审     11月18日-11月20日  评审结果网上公示     11月21日-11月24日  校职改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五、评审费     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规定,晋升高级职称评审费调整为400元/人。     正高级:评审费400元,论文鉴定费600元;     副高级:评审费400元,论文鉴定费200元;     中  级:评审费200元;     初  级:评审费100元;     转换系列:初级评审费100元;中级、高级评审费200元。   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校长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十六日 整理日期:2008-10-20 14:46:37  访问次数: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