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办教发〔2010〕63号关于评选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10-11-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部)、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总结改革成效,提高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评选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1.注重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建设,深入生产,联系实际,创立符合新时期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新型教育体系,有效促进学生多方面能力提升及素质发展。     2.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在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平台建设方面进行探索与实践,取得良好进展,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3.在课程内容体系上进行创新,使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得到优化,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效。     4.在理论教学方面能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注重教学内容更新,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实践效果好。     5.积极探索校内外产学研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在实践教学体系、内容、形式等方面改革,成效显著。     6.本校教师主编出版的教材,经过教学实践效果好。     7.各级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奖以集体或个人项目申报。集体申报项目主要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个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1项,参与成果完成不得超过2项。成果申报者必须是学校正式在编人员。     2.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人员),一般要有五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4.申报成果应为2007年以来完成,经过两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经教学实践证明效果优良,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5.已获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如果获奖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近两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以再次申报。     三、申报评审程序     1.本次评奖采用限额推荐的办法(分配名额见附件1)。     2.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项目主持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各学院(系、部)组织申请项目进行答辩,遴选优秀成果按照名额推荐至学校。各职能处室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遴选答辩。     3.学校评审分为两轮:首轮评审出所有获奖教学成果,第二轮评审在排名前20的教学成果中,通过答辩评选出特等奖和一等奖。     4.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评奖结果将在全校公示1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持有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务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署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保密。     四、奖励办法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教学成果。     2.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奖40项,其中特等奖3-4项,一等奖9-10项,其余为二等奖。     3.学校将在获得本次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2011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     4.获奖成果按《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教学工作奖励暂行条例》(校教发[2004]317号)进行奖励。      五、申报材料要求     1.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时请附电子文档。     2.《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成果总结报告一式三份。     反映成果的支撑材料(项目立项文件及结题报告书或成果鉴定书、教改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经验总结、获奖证书等)与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学成果为多媒体课件项目的提供课件屏幕打印材料与光盘。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     3.每项成果的申报材料独立装袋。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申请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正面,袋内材料清单贴在纸袋背面。     4.评审费:150元/项。     5.请将申报材料和评审费于2010年12月3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北校区3号楼115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梅 莉    联系电话:87092244  E-mail: jxk2488@163.com       附件:1.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det365官方网站登录教学成果奖申报书.doc              3.201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整理日期:2010-11-16 09:12:52  访问次数: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