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8-01-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所)、处(室)、直属单位:
为了统筹安排好寒假及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校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和春节,现就寒假及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学生、教师寒假时间为1月19日-2月24日,2月25日正式上课;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寒假时间为1月23日-2月21日,2月22日正式上班;各研究实体单位放假时间自行安排。
2月24日各学院安排学生统一报到注册, 2月25日各学院将学生报到情况分别报研究生院、教务处和学生处。
二、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学校总值班室、学生、后勤、保卫、网络管理部门安排24小时值班;其他单位按正常作息时间安排8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值班安排于1月17日前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三、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和纪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禁止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各级领导违反规定收取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要大力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的风尚,引导师生合理消费,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四、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稳定
认真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由保卫处牵头组织各单位在放假前对教学、科研和生活设施、大型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对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教室、会议室、招待所、锅炉房、配电室等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并于1月18日前将安全检查情况及应急措施报党委校长办公室。
各单位要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稳定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积极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稳定。一旦发生问题,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及时果断予以处理。保卫处要加强假期巡逻,特别是春节期间重点部位的防范,要严防刑事案件、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破坏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五、做好后勤保障,安排好假期职工文化生活
后勤管理处(服务中心)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假期供水、供电、供暖及留校学生生活等其他服务工作正常;工会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安排好春节期间职工的文化娱乐活动,坚决抵制赌博等不正之风,净化节日期间社会风气;学生处要确切掌握假期留校学生情况,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安排好留校学生假期的文化娱乐活动;团委要安排好大学生假期的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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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一月十一日
整理日期:2008-01-15 17:56:13 访问次数:1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