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高中: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的发展战略,提升院校教师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加速我省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推动全省计算机专业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教师计算机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人员
全省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职业高中)持《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均可报名参赛。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总工会
承办单位: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和技术支持单位: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简称ATA公司)
为加强对大赛的领导,成立2012年陕西省教师计算机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计算机技能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陕西省教师计算机技能大赛主赛场设在西安,根据需要分设若干个分赛场。
三、竞赛项目
计算机网络管理、多媒体制作、图形设计、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含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若单项项目报名人数全省总计低于200人的,取消该竞赛项目,此项目参赛教师可进行二次报名。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个人赛和团体赛一并进行,获得个人赛前100名者,其成绩计入本院校团体赛成绩。
竞赛以网上在线考试方式进行。
五、竞赛内容与命题
本次大赛依照国家职业三级相关项目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专家命题。竞赛试题分理论和技能两部分。
六、竞赛报名
省、部属学校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牵头实施,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市级学校由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每个市参加竞赛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3项,每个项目不少于20-30名选手。
个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电子照片等。
报名网站:http://211.151.236.36:8860/SGLD45reg/
七、竞赛时间及地址
2012年6月起,成立机构、组织报名,报名截止7月31日。2012年10月进行竞赛。竞赛具体日程安排及地点由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另文通知。
八、参赛费用
本次竞赛相关费用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支付。
九、奖励办法
按照《陕西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定,个人赛每个项目设立技术状元1名、技术能手4名和优秀奖若干名;团体赛设立金奖1个、银奖1个、铜奖1个和若干优秀组织单位、优秀组织工作者奖。并由省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品。
(一)个人奖
1、个人赛获得第1名者由大赛组委会授予陕西省技术状元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2、个人赛获得前2-5名者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3、个人赛获得前6-25名者由大赛组委授予陕西院校教师计算机大赛优秀选手称号,分别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4、个人赛成绩在前5名者颁发计算机相关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其余合格者均颁发计算机相关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5、参赛成绩优秀者可推荐进入陕西省计算机专家委员会和国家级专家委员会,并可参加有关教材的编写工作。
(二)团体奖
团体赛按单项设奖。各单项获团体赛第1名的,颁发团体金奖奖杯、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第2名,颁发团体银奖奖杯、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第3名,颁发团体铜奖奖杯、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大赛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由省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若干个。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切实抓好本次竞赛工作。要将技能竞赛与院校教师岗位培训结合起来,与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选拔结合起来,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结合起来,通过竞赛切实提升全省院校教师的计算机教学水平。
附件:1、2012年陕西省教师计算机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doc
2、2012年陕西省院校教师计算机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名单.doc
3、2012年陕西省院校教师计算机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doc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总工会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
整理日期:2012-07-06 10:29:28 访问次数: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