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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中心理论组集中学习

作者:  来源:文章来源:由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日期:2007-06-01  浏览次数:
    5月31日,det365官方网站登录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组集中学习了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研究部刘海涛教授
《学习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部分“什么是社会”。文中强调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并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讲和谐,就是通过调和的办法解决因事物的多样性和差异而产生的矛盾,求得均衡。就社会而言,基本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
    社会矛盾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既相适应,又不适应;适应是主要的,不适应是次要的;对不适应的情况可以用改革和调和办法来解决。

    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兴起和深化,新旧体制并存,历史遗留问题和新产生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加上综合国力竞争的压力和挑战,对外开放带来的风险,导致许多社会矛盾浮出水面。

    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地位,决定了新时期社会矛盾的非对抗性质,以及调和、改革的基本解决手段。这就是说,我国社会总体是和谐的,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完全可以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途径加以解决。

整理日期:2007-06-01 10:28:58  访问次数:2484